拍賣用詞


當事人 ─ 指拍賣人、委託人、競買人和買受人的統稱。
拍賣法人 ─ 指依法設立的從事拍賣活動的企業法人。
委託人 ─ 指委託拍賣公司拍賣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亦稱賣家)。
競標者 ─ 指參加競購拍賣標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得標者 ─ 指以最高價購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




拍賣標的 ─ 指委託人委託拍賣公司以拍賣方式出售的物品或財產權利。
拍定物 ─ 指已拍賣成交的拍賣標的。
號碼牌 ─ 指參與競投的競買人,完成競投登記後,領取的競投號碼牌。只有領取競投號碼牌才被視為正式競買人,參與競拍。




應計費用 ─ 指拍賣公司對保險、圖錄刊登、包裝運輸、鑒定估價等酌情向委託人和買受人雙方收取的相應費用。
落槌價 ─ 指本拍賣公司就某一拍賣品而接受之最高出價之價款。
成交價 ─ 指拍賣會上拍賣官落槌售予某一買受人的價格,加上羅芙奧公司所收取服務費用之總額。
預估價 ─ 又稱參考價,指印制拍賣圖錄上對每件拍品的明示價格。該價格由拍賣公司決定,不屬最終出售價格。
拍品底價 ─ 又稱保留價,指拍賣公司與委託人對其委託的拍品共同商定後,在委託書上簽定雙方同意出售之最低價格。
服務費 ─ 又稱代理費,指拍賣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成交後向委託人、買受人收取的服務費用。




拍賣收益 ─ 指拍賣公司在拍賣成交後支付給委託人的出售拍品的款項淨額,即為拍品成交價扣除傭金及委託人應付的應計費用後的餘額。
委託授權書 ─ 指委託人出售物品的一份合同書,內容包括拍賣拍賣公司的各項拍賣條款和服務收費,例如保險、損毀賠償、運費、圖片製作、傭金等等。
競投登記 ─ 指競買人在參加競投前進行的必要程式。競買人為自然人的,應在拍賣前憑有效身份證或護照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填寫並簽署登記檔;競買人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應在拍賣前憑有效的註冊登記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合法的授權委託證明檔填寫並簽署登記檔,領取競投號牌,否則不視為正式競買人。
委託拍賣 ─ 委託人在仔細閱讀並遵守拍賣公司拍賣規則,並對自己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行為負責後,將其物品交由本公司進行拍賣。委託人若為自然人,必須持有效身份證或護照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並與本公司簽署委託拍賣合同;若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應持有效註冊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合法的授權委託證明檔,與本公司簽署委託拍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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